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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企业的“底线”

发布时间:

2015-06-30 09:07

我国饲料产业发展经历了起步、成长、结构调整三个阶段,为畜牧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饲料产业的日渐成熟,随之而生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从长期看,饲料产业将面临严峻质量安全问题的挑战。

饲料是养殖业的重要投入品,是肉蛋奶质量安全的源头和基础,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解决饲料质量安全问题必须治标治本。要想标本兼治,就必须从饲料的源头抓起,即饲料生产企业。因此,由国家农业部颁发的针对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应运而生。

新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简称《规范》)在今年的7月1号将正式实施。规范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依据,把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为做为实施目的。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守则,是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饲料行业有史以来“标准最严谨、监管最严格、处罚最严厉、问责最严肃”的行业法规。

《规范》实现了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内容分总则、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卫生和记录管理,共计8章44条。涉及24个制度,28个操作规程,51个记录表格,和若干性的支持文件。

较以往的饲料法律法规,《规范》对饲料生产企业提出了多项新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原料采购与管理方面

1、初次提及企业对原料供应商的监督管控。要求企业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定期进行评价和再评价,发现有不法行为的供应商,要立即淘汰。要求生产企业在原料验收环节,做好供应商生产资质、原料质量的查验检测。对资质不健全、质量不达标的原料应不予验收,更不能使用。不仅对饲料生产企业的采购管理进行严格要求,还兼备整顿饲料上游原料生产企业的目的。

2、加大企业对饲料卫生指标的管控力度。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每隔3个月至少选取中原料,对其主要卫生指标(指重金属、微生物、霉菌毒素、违禁物品)进行检验,根据检查报告实施原料安全性评价。

3、要求生产企业建立恒温库,配备空调。用于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存放,并每日对温湿度进行监控。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避免了热敏性原料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变异,从而有效的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要求企业对原料库存实施“一垛一卡”的垛位标识卡管理,准确记录原料的检验状态、出入库数量等信息。这与采购台账、生产过程各岗位工作、检验报告以及销售台账等多种记录结合,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产品追溯体系,真正实现了产品的全过程监控。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增加记录表格,细化岗位记录内容。要求企业制定生产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数量:10个)、设备操作规程(数量:9个)和与生产岗位相关的记录表单(数量:18个)。

2、强制要求生产企业提升设备质量水平。如:生产企业至少配备2台全不锈钢混合机;与物料接触的部件(缓冲仓、自动打包秤)也要求必须为不锈钢材质,减少设备污染和残留,避免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同时还要求浓缩/全价料产线必须配备料仓、中控室,实现电脑自动配料。从制度层面要求饲料企业加大对设备的投入,提升饲料企业的准入门槛,加快行业升级、转型。

3、饲料产品实施专线生产。浓缩/全价料、预混料、反刍料均要专线生产,各生产线之间不能存在设备共用或交叉现象。同时还要求

4、对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和外来的交叉污染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如:生产计划必须遵循“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的原则; 设备定期清理;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称量或者盛放用具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材质;配料器做到专铲专用,即不同原料不能共用一个配料铲、配料桶等。

5、保证混合均匀度,稳定产品质量。《规范》对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验证做了明确规定。在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和定期的每隔6个月,都有开展混合时间及混合均匀度的验证工作。

三、产品质量控制

1、专业人做专业事。要求企业配备饲料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中级职称)的专职生产、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并熟悉行业法律、法规。

2、专业检测人员的配置,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求企业配备至少2名专职饲料化验人员,并持有农业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饲料化验员证书。还要通过专家组现场验收的操作技能考核。

3、规范产品检验频次和频率。每周从其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主成分指标的检测。

4、配套检测设备,提升检测能力,强化“核心”原料的检测能力。要求预混料生产企业除必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外,还必须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专用于对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检测。

5、保证检验方法的有效性。化验室检验能力的验证方法和验证数量也有了相关规定。每年至少选取5个项目,利用规定的方法进行验证。

6、健全留样观察制度。企业应设立留样观察室,对所有产品进行留样保存,定期观察记录感官变化。及时发现产品出现的异常情况,为产品质量的提升和产品的快速召回提供支持。

四、产品投诉与召回

初次规范对产品的投诉处理和召回管理,避免不合格品造成的危害扩大化。。要求企业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填写并保存好相关记录。要求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召回模拟演练,以检验召回程序的可行性和召回制度的有效性。

五、卫生和记录管理

加大企业对员工的质量安全培训力度,树立和提升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降低不合格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要求企业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 2 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要有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考核结果。

在2014年农业部按照《规范》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对到期和即将到期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新审核验收,验收结果令人震惊。据国家农业部相关数据统计:仅2014年全国饲料企业数量同比减少3000多家。诸多行业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将《规范》称之为饲料企业的 “底线”,一点不为过。

《规范》虽严,但我们应该对于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规范》的正式实施将促进饲料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优势,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顺应社会发展,基业长青。达到提升饲料行业的准入门槛和整体质量,迅速淘汰不规范、不合法的中小型饲料生产企业,加快我国饲料行业的升级转型,推动饲料行业重新洗牌的目的。还能解决当前日益关注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保障国人舌尖上的安全。

集团总裁刘方波先生心怀行业组织者和服务者的责任意识,当《规范》在2014年1月13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令公布时,就准确意识到其重要性。明确要求和美华集团全体员工将《规范》的推动实施工作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规范》的学习、解读和整改措施研讨,最终确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2014年度,集团共计投入2000余万元,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基地进行整改。截止2014年底,和美华集团分布于全国各地的生产基地均顺利通过农业部专家组现场的审查验收,并已全部换发新生产许可证,这为迎接今年7月1号《规范》的正式实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在此期间,还为多家同行业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支持和无偿服务,帮助他们顺利通过了生产许可证的验收工作。

在刘方波先生领导下的和美华集团,以“替政府分忧,为人民造福”为企业宗旨,肩负着“情系三农,造福民生”的历史使命,积极行使着国家政策法规执行者和传播者的职责,长期致力于致力于农牧产品的绿色、环保、安全。欢迎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欢迎广大客户前来洽谈合作,共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