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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莱阳和美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搭建创新创业的广阔平台,借助国家科技创新的大好形势下,莱阳和美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份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于4月10日经莱阳市科技局、山东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于4月23日取得证书编号:201837068204002045。
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扶持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按照《烟台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2018年4月25日,莱阳和美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被山东省烟台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推荐为第二批“科信贷”企业。“科信贷”是烟台市科技局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由烟台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联合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建立的“专项资金+担保公司+保险+银行”的融资合作模式。由专项资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银行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企业信贷风险,引导和扶持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拓宽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被推荐后可以享受信贷补贴和风险补偿,即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贷款本金的1%/年的信贷补贴;如发生不良贷款,“科信贷”业务由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不良贷款本金40%的风险补偿。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创造、运用和保护,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结合莱阳和美华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经集团研究决定申报2018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分为“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和“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两个阶段。2018年5月3日,根据《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办法》(烟知【2017】73号)要求,经公司申报和莱阳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经烟台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莱阳和美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为2018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并持续运行,申报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